2.1歲以下嬰幼兒應使用反裝式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椅背、坐墊、頸部安全枕重重保護,安全座椅會最大程度吸收沖擊力;
3、3歲-10歲兒童應更換為前進式兒童座椅。當大壹點的孩子不能坐在兒童座椅上時,可以選擇兒童安全墊。孩子養大後,他們就可以使用正常的安全帶了。
4.壹般從4歲開始就需要使用加高墊,確保安全帶的肩帶在孩子的肩膀上,跨在孩子的胯部;
5.註意檢查安裝是否牢固。方法是雙手握住座椅搖晃,動作不要超過3厘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消除觸電、燒傷、跌倒等安全隱患;采取提供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傷害;提高戶外安全防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四十二條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機動車前排,有學齡前兒童的機動車後排使用專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