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對父母有贍養義務,近親屬優先。“這說明配偶之間應該互相幫助,互相尊重,父母也應該互相負責贍養。所以,兒媳和女婿在法律上也應該承擔贍養配偶父母的責任。
此外,早在2013年,我國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十三條規定:“家庭成員對老年人有撫養和贍養的義務,應當經常看望老年人,照顧和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這壹規定也說明,家庭成員,包括兒媳、女婿,也應該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雖然我國現行法律明確規定,兒媳、女婿也要承擔贍養配偶父母的責任,但實際上,兒媳、女婿能否履行這壹義務,也受到家庭經濟狀況、地域遠近、工作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此外,我國部分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在風俗習慣上也有差異,對兒媳和女婿的贍養責任也可能存在差異。
兒媳、女婿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也應承擔贍養配偶父母的責任,這是家庭倫理和社會責任的體現。希望我國能進壹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老年人權益的保護和贍養義務的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喪偶女婿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視為第壹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