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沒有法律義務贍養公婆,因為兒媳和公婆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贍養關系。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包括繼父母或養父母。兒媳所謂對公婆的贍養,僅限於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協助丈夫履行贍養義務,這種協助並不等同於直接贍養義務。另外,即使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兒媳的協助也不是強制性的法律要求。贍養義務主要是基於血緣和扶養關系,而兒媳和公婆之間不存在這種法律關系。
贍養義務的法律規定:
1.贍養義務主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承擔贍養義務,包括生活照料和經濟資助;
2.贍養義務範圍:涵蓋生活費、醫療費及其他必要的生活支持;
3.履行贍養義務的方式:可以是直接贍養,也可以是給付贍養費;
4.贍養義務的法律後果:不履行贍養義務可能導致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和道德譴責;
5.特殊情況下的撫養義務:特殊情況下,父母有不當行為的,可以減輕子女的撫養義務。
綜上所述,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律義務,因為媳婦和公婆之間不存在法律關系,贍養義務主要是基於血緣和贍養關系,但媳婦和公婆之間不存在這種法律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