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審理此案,判決後,當事人在上訴期內未上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法院結案;
2.被告在判決期限內不履行義務,案件不了結,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告履行了他的義務,這個案子就結束了。此外,對於不同審級的案件,判決結果是否意味著結案也有所不同。
1.壹審判決的,對方不上訴的,在對方收到判決書後15日生效。如果對方上訴,要二審,結案也要幾個月;
2.如果是二審,二審的判決就是終審。
宣判了,就代表壹審已經結束了。如果被告人不服審理,可以上訴,只有在二審審理結束,二審判決生效後,案件才會結案。但如果他不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再審法院在受理再審申請後,可以啟動再審的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結束後,案件才真正結案。我國的審判程序是兩審終審制。壹審沒有上訴,或者上訴不被允許,壹審生效後案件終結。如果是上訴,二審之後案件就結束了,再審只是例外。
我國的審判程序是兩審終審制。壹審終結後,當事人不上訴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準上訴的,案件在壹審生效後終結。如果當事人上訴,二審結束前,案件不會結束。(特殊情況下,當事人不服二審判決,要求再審的,再審法院受理後,可以啟動再審的審判監督程序。這個時候,案件還沒有結束,直到再審結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