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效期為180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我們知道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的抵扣期限將由90天延長至180天。
2.普通發票有效期為6個月。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可知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的使用期為6個月。使用期限超過6個月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驗舊手續。
對買賣發票的處罰如下: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發票的有效期視情況而定。只有稅務機關規定了發票什麽時候不能用,需要重新開發票,才算過期,但沒有規定妳的發票還可以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說要在發票日期後90天內認證,否則不能抵扣,但是發票還是可以入賬的,只是不能抵扣。普通發票有效期為6個月,並有規定的進項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後,經稅務機關檢查後銷毀。
第三十三條
稅務機關對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有疑問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員或者註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方可作為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