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ml乳膠可攜帶過安檢。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
2.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承運人無法識別性質的危險品、彈藥和化學品。
3.妨礙公共衛生的動物和物品(包括有臭味的)。
4.可能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壹條的規定。
需要註意壹些特殊的規則和限制。例如,壹些國家或地區的海關或安全檢查機構可能對攜帶的液體或凝膠狀物品有更嚴格的規定或限制。所以如果打算去這些地區旅遊,建議提前了解相關規定和限制。
此外,需要註意的是,不同的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限制。例如,火車和地鐵等軌道交通工具可能對其攜帶的液體或凝膠狀物品有更嚴格的規定和限制。所以如果打算乘坐軌道交通,建議提前了解相關規定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