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規則是以壹定的結構形式規定人們的法律權利、法律義務和相應的法律後果的行為準則。
(2)法律規則的類型:1。權威性規則和強制性規則;2.確定性規則、任命規則和適用性規則;3.強制性規則和指導性規則。監管規則和組織規則;5.規範性規則和標準規則
(3)法律規則的結構:從邏輯上講,任何壹個完整的法律規則都由三部分組成:假設(條件)、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法律規則應區別於法律條款。法律規則是法律條文的內容,法律條文是法律規則的表現形式。
(1)法律原則是指在壹定的法律體系中,作為法律規則的指導思想、基礎或淵源的綜合性、穩定性的原則和規範。
(2)法律規則與法律原則的區別:在內容上,法律規則的規定是明確具體的,而法律原則的要求是籠統模糊的;在適用範圍上,法律規則只適用於某壹類行為,而法律原則具有宏觀指導作用,其適用範圍比法律規則更廣;在適用方式上,法律規則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適用於個案,壹部法律中可能存在不同的力度甚至相互沖突的原則;從功能上看,法律規則比法律原則更明顯。
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構成要素之壹,是對各種法律事實進行概括,抽象其異同而形成的權威範疇。法律的概念不同於日常生活中的概念,它具有明確性、規範性和統壹性的特點。法律概念是構成整個法律體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識體系中最基本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