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起源是指法律的開始和起源。在漫長的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了關於法律起源的學說,如神創論、暴力論、契約論、發展論等。馬克思主義認為,法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和階級的出現、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
在古代,中國就出現了法律。中國最早的成文法是由春秋時期鄭的兒子制定的。當時,在紙出現之前,人們在竹簡上刻字。相對嚴肅莊重的法條都寫在青銅鼎上(所謂青銅鼎,通俗點說就是用青銅制成的四足大缸),也就是所謂的分產鑄刑鼎。
作為中國傳統法律的象征,歷來為歷代所推崇。相傳春秋戰國時期,楚文王曾經得到壹只犰狳,按照犰狳頭的形狀做成帽子戴在頭上,於是在楚國流行起來。秦朝執法帝國戴上了這頂皇冠。
韓繼承了秦制度,並沿襲了這壹制度。東漢時,“臯陶像”和“艷情圖”成為衙門裏不可或缺的裝飾品,艷情冠被命名為發官,所以執法官被稱為艷情,這種做法壹直延續下來。到了清朝,審查官、法官和其他司法監督官員都佩戴佩劍冠和繡有“佩劍”圖案的輔助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