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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命名的法律是

2021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我國迄今為止條文數量最多的法律。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同時廢止。

此外,民法基本原則分為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公序良俗、禁止權利濫用六項原則。

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為世界上最新的民法典,是壹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為本、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提高我們黨執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同時,民法典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了明確而詳細的規定。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損害和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也被稱為“新時代的人民權利宣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

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260條

舊法施行和廢止日期本法自2021 1 1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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