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爭鳴的法家,是中國歷史上主張以法治為核心思想,以富國為己任的重要學派,漢代文藝史列為“九流”之壹。法家不是純粹的理論家,而是積極入世的活動家,他們的思想也側重於法律的實際效用。法家思想包括倫理思想、社會發展思想、政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等諸多方面。法家倫理是指以人性觀為基礎的誠信義利觀。
法家成熟很晚,但形成很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時期的官員,成熟於戰國時期。在春秋戰國時期,又稱為刑名之學。經過管仲、、子產、、吳起、商鞅、沈導、沈布海、、戲劇辛等的大力發展,自成壹派。
戰國末期,韓非總結綜合了他們的學說,是法家的傑作。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管理、組織與管理、社會改革、法律、經濟、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和運籌學等社會科學。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為指導思想的文化流派,為歷代儒家信徒所推崇。
儒家思想是孔丘在春秋時期創立的,它提倡血緣關系、世俗服務、自我修養和道德理性。其中心思想是寬恕、忠誠、孝順、勇氣、仁、義、禮、智、信。儒家思想兩千多年來受到歷代統治者的推崇,經歷了孔子後學的繼承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