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法律考試是國家統壹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學考試是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簡稱,屬於資格考試。
法律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考試改革後,除了過去需要考證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四個職業外,增加了五個職業,分別是審查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公務員,以及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
2.註冊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法語考試的內容和問題:
1,考試內容
法學考試內容包括8個學科,涉及18個法律,分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環境資源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民事訴訟法、仲裁制度。
2.考試問題
客觀試題客觀試題由試卷1和試卷2兩卷組成,每卷100題,分值150,其中選擇題50題,每題1。
選擇題40題,10 ***50題,每題2分。兩篇論文總分300分,及格分數180分。客觀測試方法所有客觀測試方法均為閉卷和計算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