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法學研究生學歷。
2、參加律師事務所執業滿壹年(含),或者從事律師行業工作滿兩年(含)。
3.無犯罪記錄和違法違規行為。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
5.持有其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受上述學歷和工作年限的限制。
需要註意的是,以上報名條件是最基本的要求,不同年份會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具體要求以當年公布的考試公告為準。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可以按照當年公布的考試流程和要求報名參加法語考試。
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法律考試簡介:
2018起,國家司法考試改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僅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
2018年9月22日上午,47萬余人走進考場參加首次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試正式被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代。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考試合格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