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甲教乙(未成年)遊泳。a和B的父親是朋友。b淹死了,死了,A卻沒有壹個人上岸。問A有沒有法律。

法律:甲教乙(未成年)遊泳。a和B的父親是朋友。b淹死了,死了,A卻沒有壹個人上岸。問A有沒有法律。

我認為A構成不作為故意殺人罪。原因如下:

乙方未成年,甲方教乙方遊泳時,甲方對乙方負有特定的義務(保護義務)..A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明知不救助B溺水可能導致B溺水,卻放任此事發生,導致B死亡,侵犯了B的生命權。《刑法》第十四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所以A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

另外給出刑法中構成不作為犯罪的相關材料,以供參考:

1,有實施某種行為的特定義務(保護義務):

具體義務的來源:①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如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義務、當事人履行生效法院判決的義務;(2)職務或業務要求,如值班醫生、值班消防員等。(三)契約行為、自願承諾等法律行為產生的義務;(4)先行行為引起的義務,即先行行為導致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處於危險狀態,行為人負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險或者防止後果發生的特定義務。

2、有能力履行特定義務。

3.不履行該義務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結果的;

來源:和平檢察院作者:於永順審核:楊建華

編輯:於洪海輸入:於洪海

黑龍江省綏化農墾區人民檢察院

  • 上一篇:編碼法律
  • 下一篇:2011年安全工程師相關法律知識考試材料:事故報告時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