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單位和個人的工傷申報時間不同。單位申報時間為工傷發生之日起30日內,個人申報時間為工傷後壹年內。
工傷認定所需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符合病歷管理有關規定的復印件或復檢、檢驗報告等完整的病歷資料;
3、工傷職工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綜上,職工和單位都可以申請工傷待遇。工傷證明下來後,如果單位沒有及時辦理,員工可以親自到當地社保局申請,需要攜帶工傷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卡等材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職工醫療的相關資料。
第三十條
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接受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去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