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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多大可以結婚?

2003年多大可以結婚: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可以領結婚證。法律規定女方20歲,男方22歲可以領結婚證。2003年結婚年齡沒有達到法定要求,領不到結婚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領結婚證。

妳不能。2003年出生的人不允許領結婚證。因為《民法典》規定男性公民年滿22周歲才能登記結婚,女性年滿20周歲才能領結婚證。截止到2022年9月29日,2003年出生的人到法定結婚年齡不能結婚。

這個要分男生女生。

2003年1的女生,2023年才能領結婚證。

2.2003年的男生要到2025年才能領結婚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第1054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

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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