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事上訴法院院長、當了38年高等法院法官的坦寧勛爵於1999年3月5日在英國惠特克去世,享年100歲。阿爾弗雷德·湯普森(“湯姆”)丹寧於1923成為壹名律師,並很快開始廣泛執業,並因其在商法領域的工作而獲得了可靠的聲譽。1938年被授予皇家法律顧問榮譽稱號。1943任東北巡回法庭專員。1944年,他成為普利茅斯的地方法官,並很快被提升為高等法院的法官。1948年被任命為上訴法院法官,1957年進入上議院。正是在這壹時期,丹寧勛爵成為有爭議的司法行動主義的支持者。
1959年,坦寧在上議院做了壹次演講和壹系列的發言,認為當改變法律符合公眾利益時,上議院應該以自己的司法能力承擔起改變法律的任務,而不是等待國會的行動。這種哲學使他與上議院更傳統的成員發生了直接沖突,尤其是與西蒙斯勛爵,他明確反對篡奪議會權力。正是這種沖突,最終讓大寧采取了1962退回上訴法院這壹不同尋常的舉措。
從65438年到0963年,鞣革勛爵成了家喻戶曉的名字。今年,他被時任總理哈羅德·麥克米蘭任命調查普羅富莫事件。他的調查報告很快成為暢銷書。他80歲以後成功出版了幾部著作:《法律的訓誡》(1979)、《法律的正當程序》(1980)、《家庭的故事》(1981)和《法律的爭議未來》。1982年從高院退休。
此次,博匯出版社與法律出版社合作,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提供丹寧勛爵著作的中文版。博匯出版社無比高興和榮幸。
博匯(亞洲)董事總經理
甘東墊
1999九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