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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義的性行為

法律分析: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都對非法性行為有規定,簡單來說,包括淫穢、侮辱、賣淫、嫖娼、強奸。同時,由於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有“相互忠實”的義務,因此配偶壹方與第三人之間的性行為也屬於“非法性行為”。那麽,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治原則,除了法律明確規定為違法的性行為,其他的性行為,無論多麽不道德,仍然屬於道德範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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