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關於18歲的法律規定

關於18歲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不再享有未成年人的保護,但可以享有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權利,開始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至少18歲是成年的標誌。《憲法》規定,“凡年滿18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 * *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十條,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招聘年齡可放寬至24周歲,研究生招聘年齡可放寬至26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已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 上一篇:法家的主要主張是什麽?
  • 下一篇:法律規範是法律規定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