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權屬邊界是界定土地使用權的標記範圍,包括圖紙標記和實地標記。宗地是指由土地權屬界線封閉的地塊或空間。在土地權屬邊界封閉的地塊或空間中,只有壹個土地主體為單壹用途地塊;兩個(含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土地,其間難以劃分各自使用的權屬界線的,應確定為壹塊土地,這類土地為* * *;* * *如果宗地中有* * *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能夠區分土地使用權份額的,稱為* * *按份額分類* *土地使用案件;* * *如果宗地中有* * *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不要求或者難以區分土地使用權份額的,稱為* * *配* * *和* *配* *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壹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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