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壹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6月28日修訂通過。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予以公布,並將於2009年5月65日起施行。
3.《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壹屆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08年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6月27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壹屆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09年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壹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09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公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自2009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