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可以接受當事人的聘請,為當事人辦理有關法律事務,也可以接受非訴訟事件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援助,可以在民事訴訟中作為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根據相關法律,法律顧問可以代理企業進行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仲裁和行政復議。企業設立法律顧問職位的,該人屬於本企業員工,可以公司授權,作為公司員工代表公司進行訴訟。如果企業聘請的律師是法律顧問,該律師本可以根據企業的授權參與訴訟。
法律顧問的作用如下:
1,防範未來法律風險;
2.處理存在的問題;
3.促進雇主管理的規範化;
4.節約成本(從防止損壞的角度);
5.管理層和董事會的工作人員;
6.法律和政策的執行者;
7.企業目標管理的支持者;
8.商業合同從業人員;
9.企業自律制度的捍衛者;
10,內部糾紛仲裁員;
11,績效與風險協調員;
12,企業合法權益維護者。
綜上所述,法律顧問應具備相應的法律素養,能夠為公司解答法律咨詢,為公司的法律運作提供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
律師作為法律顧問,應當按照約定,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其他委托的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