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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系的三個主體

法律關系的三個主體如下:

1,公民。公民是指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居住或者活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機構和組織。主要包括三類:各類國家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資企業;政黨和社會組織;

3.國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作為壹個整體可以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主體的主體能力;

1,權利能力。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上所說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參與任何法律關系,都要有權利能力;所謂權利能力,是法律確認的法律關系主體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資格,是參與任何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

2、某些特定類型的法律關系,除了權利能力之外,還必須具備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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