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法律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法律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1,1);春節(農歷正月初壹、初二、初三);清明節(農歷新年的清明節);勞動節(5月1);端午節(農歷端午節的那壹天);還有中秋節和國慶節。

法律依據

第二條國家節假日和紀念日放假辦法

所有公民的假期:

(1)元旦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 上一篇:電子送達文書即使打開了也要簽名嗎?
  • 下一篇:法律專業的好大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