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二手房定金不屬於定金,也不會自動轉為定金。如果合同終止,押金應該退還。主要看雙方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如何約定定金。有約定的,按約定返還。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定情形返還。當物業交付定金完成,買賣雙方收到鑰匙,且對費用沒有爭議時,經紀人會退還物業定金。交易完成後,押金可以退還。履約保證金是買賣雙方保證履約的壹種資金擔保。履約保證金與合同的履行密切相關,只有在合同到期或依法解除時才會返還。履約保證金不同於存款。履約保證金的目的是保證合同雙方全面履行合同,主要保證與合同相符。第二,實踐中,履約保證金壹般在合同完成後返還。如果支付履約保證金的壹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但如果單位要求交維修或保養押金,那麽退款時間應該在辦理完維修或保養押金之後。第三,由於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履約保證金的收取和管理,具體操作沒有統壹的標準,各地操作方法也不壹樣。壹般的做法是把保證金交給集中采購機構,只是交付的金額和時間、有效期、退款時間有些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