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對子女有贍養、教育、保護的義務;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在民事法律行為中代表子女,保護子女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2.父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子女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3.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的規定如下:
1.女兒無論結婚與否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贍養老人男女平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2.父母不依法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