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規定女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於多少歲。

法律規定女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於多少歲。

根據法律規定,女性的法定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0周歲,所以女性必須年滿20周歲才能登記結婚,不滿20周歲的不能登記結婚。目前,當事人在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是免費的。雙方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可以依法登記領取結婚證。

1.《民法典》中關於婚姻的規定如下:

1.婚姻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不允許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或任何第三者幹涉;

2.應該鼓勵晚婚晚育;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禁止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麻風病未治愈或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其他疾病。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者,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低於法定結婚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 上一篇:法律的第三個本質是什麽?
  • 下一篇:法律義務的特征包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