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行為準則。法律規範規定了人們可以做什麽,應該做什麽或者禁止做什麽。它是評價人們行為是否合法的標準,是指導人們行為的尺度,是預測未來行為及其後果的尺度,是制裁違規行為的依據。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批準。國家創設外匯法規的基本形式是制定或認可。制定就是創造新的規範。承認就是承認現有規範具有法律效力。制定或承認是國家創造法律規範的方式。
法的第壹要義是法是被視為法的統治階級的意誌。把國家意誌變為統治階級的意誌,揭示了法的階級階級:因為日本是本質。統治階級的意誌是同壹的、抽象的,不是個人的意誌或統治階級全體成員意誌的簡單總和。
法律的第二個本質是法律通過確認權利和義務來體現統治階級的意誌。也就是說,統治階級在法律中規定符合他們利益的權利和義務,以體現他們的意誌,保證他們的利益。
法律的第三個本質是法律的深層本質。法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法律是歷史發展到壹定階段產生的社會上層建築。它的性質和內容取決於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客觀需要,特別是經濟關系和所有制關系發展的需要。
參考資料:
法律的本質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