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可以約定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
2.雙方可以約定該房屋歸自己所有、歸* * *共有或部分歸自己所有、部分歸* * *所有。
3.* * *同壹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如何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的流程:
1.想離婚的壹方要寫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受理;
3.法院受理後,將起訴狀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成功,法院不開庭,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
6.法院將在審理後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