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規則是指內容具有強制性,不允許人們隨意更改的法律規則。強制性規則和功能性規則屬於強制性規則。在體現人的個人意誌的活動中(如民事活動),強制性規則不允許當事人表達個人意誌。當事人簽訂約定其他行為條件的協議,該協議視為無效。
任意規則是指允許人們在壹定範圍內選擇或協商自己做與不做的方式,以及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的內容的法律規則。在權利規則中,有些屬於任意規則。其內容大多是國家賦予人們壹些具有更大意誌表達的權利和自由,或者說法律規則壹般只是原則上規定人們的權利(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或選擇其權利和自由的內容或方式。例如,根據中國的法律,合資企業的產品可以出口或在中國市場銷售。這樣的規定是武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