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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債務在法律上還有效嗎?

法律分析

法律上,父親的債務尚未成立。我國民法沒有說父親欠兒子的,個人權利義務屬於他,不屬於別人。雖然是中國的傳統,但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如果他還活著,那是他個人的事,與他的孩子無關。如果他不在人世,只有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才能從繼承的遺產中扣除債務,這就變成了表面的“父債子還”。對於借款的問題,需要區分這個債務是屬於父親的個人債務還是家庭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那麽繼承人不承擔償還義務;但父親有財產的,以父親的財產償還;如果財產已經被繼承人繼承,那麽繼承人就應該償還債務。但是特別說明,如果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份額,那麽繼承人就按照他繼承財產的數額償還債務,不足部分不用償還,也就是說,債務仍然屬於被繼承人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九條* *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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