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法律在國家和社會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占主導地位的、決定性的法律具有權威,否則就沒有權威;
2.是法律本身的科學程度。反映客觀規律和人類理性的法律具有權威,否則沒有權威;
3.是法律在實踐中的執行程度。在實踐中嚴格執行和遵循的法律具有權威,否則就沒有權威;
4.它是法律被社會成員尊重或信仰的程度,反映了人民的認同和真誠信仰。法律有權威,否則就沒有權威。
社會主義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的體現。它是由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政府制定的,應當具有最高權威。從壹定意義上說,法律的權威是執政黨的權威,是人民意誌的權威,是人民政權的權威。法律的權威來自人民內心的支持和真正的信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第九百九十四條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請求行為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死者無配偶無子女,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行為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第九百九十五條侵害人格權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