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的錄取類別與法律碩士相同,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兩年全日制學習,畢業時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法學碩士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級法律專門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律碩士是專業學位之壹。65438至0996年我國法律碩士試點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立的。
法學碩士(LLM)每年1月參加135高校全國聯考,招生對象為法學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也有四門:具體內容同法律碩士(非法學);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考試大綱(法學)》。
擴展數據:
LLM專業的特點是:
1,是專業學位。雖然與法律碩士學位處於同壹層次,規格相同,但類型不同,側重點不同。根據培養計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為法律實務部門中級及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培養專門人才。
二是具有法律職業或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MBA或MBA等其他專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是高級學位。這是由法律職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是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需符合“實際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及管理崗位崗位要求”。也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達到碩士學位水平的高層次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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