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是解決訴訟和非訴訟案件所使用的文書,壹般為司法行政機關、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在上述案件中使用。比如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都是法律文書。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壹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 *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