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應該歸南宮欽。因為根據《民法》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在純盈利的情況下,應當認定為有效。
2.南宮琴購買鉆戒屬於效果未定的行為。
小余燦要求退貨。
因為南宮琴購買鉆戒已經超出了作為15周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有效範圍,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為。他的行為能否成立,只有在他的監護人追認後才能生效,否則不生效。
壹般來說,不太可能。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八條規定,監護人應當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因為蕭瑜買股票的直接目的不是為了被監護人南宮琴的利益,所以蕭瑜不應該用這筆獎金買股票。
4.不會,原因在於第壹個問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在純利潤條件下有效,商家不得壹次性拒絕為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