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功能可以分為規範功能和社會功能。規範功能是從法律是調整人的行為的社會規範的角度提出來的,社會功能是從法律在社會生活中要達到壹個目的的角度來認識的。它們之間的關系是:規範功能是手段,社會功能是目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法律的權威來源於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提出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思想。這不僅指出了信仰是法治力量凝聚和發揮的深層基礎,也為實現法律與道德的互補、法治與德治的互補指明了方向。樹立法治觀念,增強用法意識。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的守法用法意識。多項法律法規表明,中國的立法理念已經從註重維護公權、方便行政逐漸轉變為註重規範公權、保障私權、尊重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