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原則的功能
1.協調法律體系。
1法律原則是法律規則的基礎,法律規則是根據原則制定的。有了法律原則,法律的壹致性就有了保證。
當很多規則適用於壹個案例,發生沖突時,可以用原則來平衡。
2.彌補法律的漏洞。
法律的滯後性導致法律的空白,要求以原則作為判案的標準,但要從輕處理。
3.指導立法、司法和法律改革,指導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
二、法律原則的適用條件
1.只有法律規則用盡,法律原則才能適用。
當有具體的法律規則可以適用時,法律原則不壹定可以直接適用。只有當沒有法律規則可適用時,法律原則才能作為壹種補救措施。
“規則漏洞”的手段發揮了作用。
2.除非為了在個別案件中實現正義,否則不得放棄和直接適用法律原則。
如果壹項法律規則適用於壹個具體的案件,並且沒有出現極端不可容忍和不公正的判決結果,法官就不能輕易拋棄法律規則而直接適用法律原則。這是因為任何特定國家的法律人都應該首先倡導法律的確定性。在法律的穩定性和目的之間,法律首先要保證的是法律的穩定性。
3.沒有更有力的理由,不得直接適用法律原則。
基於某個原則所提供的理由,它必須足夠強大,能夠排除支撐這個規則的形式原則,尤其是確定性和權威性。而且主張適用法律原則的壹方(即主張例外規則的壹方)有舉證責任(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