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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有必要去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嗎?

應用條件:

壹、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和救濟經費。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和扶養費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第二,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是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指定被告人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申請條件與第13條關於救助範圍的規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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