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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意義是什麽?適用對象有哪些?

法律解析:法律援助是指由人民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指導、協調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幫助,保障其合法權益實現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對象:具有本省常住戶口或者暫住證的公民,盲、聾、啞和未成年人是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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