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體是指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界限行使權利,侵權行為的總稱。損害結果是指不法行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包括人身、財產和精神損失和傷害。因果關系是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存在的各種因果關系的特殊形式。主觀過錯是指主觀上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的故意或過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二十五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