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持證人具備法律職業所需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與學歷文憑不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的具體要求緊密結合,更多地體現了法律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以及持證人從事法律職業的實際能力水平。取得合法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等行為,稱為“行政確認”。壹般來說,是指持有人具有行使某種權力的資格,但並不意味著可以行使某種權力。
申請法律從業人員資格證的條件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至少18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律師的職責是:1。擔任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或者刑事案件的辯護人、代理人,參加訴訟;2.指導律師助理的業務工作;3、擔任機關、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和團體的法律顧問;4、研究解決律師業務活動中遇到的疑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