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咨詢,緊急

法律咨詢,緊急

三輪車的所有權不是本案的關鍵!

搬運工將獨自承擔它。

雖然樓上的答案是正確的,但理由卻不能令人信服。搬運工送貨的時候不是自己騎三輪車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就業活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授意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動活動。員工的行為超出了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或內在地與履行職責有關,應認定為“雇傭活動”。

由於事故發生在搬運工騎三輪車送貨時,我們可以認定搬運工完成了雇主委托的業務,因此判斷搬運工不從事雇傭活動。

如果搬運工在去送貨的路上而不是回來的路上出了事故,雇主就要承擔雇主的責任。

  • 上一篇:法律移植的概念
  • 下一篇:法律知識產權專業就業方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