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非法行醫還是醫療事故,客觀上都要求醫療行為與患者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患者死亡原因非常重要。
這個鄉村醫生要做好病人的病例資料,診療流程,用藥等。,以備不時之需。如果病人已經下葬,當初沒有相關部門鑒定,這個案子很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鄉村醫生是無辜的。壹個多月,如果不存放在停屍房,屍體就腐爛了。除非是中度中毒或者醫生的治療行為與患者的死亡有很大的因果關系,否則幾乎不可能查出死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未取得行醫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三十五條醫務人員由於重大過失,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