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合同是委托合同的壹種。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法律服務合同,根據具體的合同內容,可以定性為不同的合同類型。第壹,如果合同約定由律師事務所為合同當事人辦理相關事宜,此類法律服務合同屬於委托合同的壹種。第二,如果合同中約定律師事務所只就某壹特定問題向合同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這類合同屬於咨詢服務合同,可以適用《民法典》或其他法律中的類似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19條將委托合同定義為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