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瓶車碰撞雙方責任劃分如下:
(1)因壹方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有違法行為的壹方負事故全部責任;
(2)雙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造成交通事故的,其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較大作用的壹方承擔主要責任,另壹方承擔次要責任;
(3)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基本相同作用的,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處理交通事故有哪些步驟?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舉報後,接到當事人或者他人舉報後,應當按照管轄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和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