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課程考試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主要考查相關學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從理論法學的角度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法律碩士培養目標所要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在考察考生對基本概念和理論的理解和掌握的同時,重點考察考生運用法律語言的表達能力以及綜合運用法律知識和原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壹個是每年1月參加全國39所大學聯考的法學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學專業(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為政治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第二種是每年10月參加全國39所大學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或非法律專業的在職法律工作者。除政治外,考試科目由學校自行提出,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
報名時間:LLM報名時間和參加全國考研時間壹樣,壹般在每年的6月中旬165438+10月。(在職的壹般在7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