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原告在法庭上是如何陳述的?

原告在法庭上是如何陳述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從遞交起訴狀到開庭大約需要壹個月的時間。

原告的陳述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1,原告的訴訟請求或者對方訴訟請求的認可。

2.原告提出的法律理由和反駁對方的法律理由,從而確定審判的基本方向。

3.原告關於證據的證明力和證明力的論點。

4.原告對案件事實的陳述:對案件主要事實的陳述以及對對方主張事實的態度。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上一篇:法律體現了國家意誌,具有()。
  • 下一篇:法治發揮作用的後盾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