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陳述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1,原告的訴訟請求或者對方訴訟請求的認可。
2.原告提出的法律理由和反駁對方的法律理由,從而確定審判的基本方向。
3.原告關於證據的證明力和證明力的論點。
4.原告對案件事實的陳述:對案件主要事實的陳述以及對對方主張事實的態度。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