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首先是讓學生更貼近法律。充分考慮法律知識與學生生活的相關性,找到合適的接觸切入點。比如“在生活中感受法律”第二節課,在“法律的巨大作用”壹課中,老師介紹了學生生活中經常玩的五子棋,老師故意不守規則,激起了學生強烈的規則意識。這種引入確實讓學生感覺到規則確實與自己的生活息息相關,學生會自覺主動地接近法律而不排斥。
其次,學生在前世已經有了自己的認知思維模式。樹立法律意識,培養法律思維,必然要打破原有的認知思維模式。怎麽破?這裏要讓學生陷入壹個兩難的境地,比如創造壹架飛機去趕紅綠燈,剛好遇上紅燈99秒。我該怎麽辦?紅綠燈學生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如果設身處地,真的很難選擇。舉個例子,作為壹個成年人,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在沒有車的時候闖紅燈,因為不闖的話真的會誤機。只有在這個時候,壹個人才能得到真正的考驗,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的決定,才會影響他以後的認知思維模式。
同時我也在思考,法律在出於保護我們的目的禁止我們做壹些行為的同時,是否也為我們提供了便利。比如我不闖紅綠燈誤了飛機,怎麽做才能把損失降到最低?更改簽證。我在想,如果公民想要更好地遵守法律,建設法治社會,也應該完善各種法律規定,為公民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