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保函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且真實的情況下,經簽字蓋章確認後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手寫擔保書簽名按手印符合下列條件的,發生法律效力:手寫擔保書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手寫擔保書的當事人是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手寫保證書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律生效條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書面、口頭或其他法定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