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在官網查詢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時,應根據查詢系統的指令進行查詢,輸入被執行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妳可以另找時間再檢查壹下。如果沒有查詢結果,可能是人民法院沒有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懲戒失信被執行人,使其自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從今天起,“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發布查詢”平臺向社會開放,社會各界可通過該平臺查詢全國法院(不含軍事法院)情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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