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值得註意的是,該債權屬於壹般債權的,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在抵押權人、質權人或者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後,應當用於清償申請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2020年修訂)31。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所有的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權或者留置權的財產采取查封或者扣押措施。拍賣、變賣財產所得,在抵押權人、質權人或者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2020年修訂)34。被執行人的財產拍賣或者變賣完畢後,必須立即清理款物。
委托拍賣或者組織變賣被執行人財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應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扣除。所得價款超過執行標的數額和執行費用的部分,應當返還被執行人。